安徽打响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皖江及8条支流年内完成退捕任务

©原创 2020-07-03 07:1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昨天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自2019 年1 月起,我省全面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退捕渔船15618 艘,占任务量的91.2%。全省44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2019 年底前完成退捕并全面实施禁捕,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8条重要支流将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退捕任务。

筹集18.9亿安置退捕渔民

根据农业农村部及我省确定的禁捕区域,我省涉及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安徽段和8 个重要支流,涉及15 个市的65 个县(市、区)。经农业农村部核定,我省需退捕渔船17124 艘,其中2019 年前通过燃油补贴资金,提前退捕渔船4397 艘;2019 年后,需退捕合法渔船12727 艘、渔民30511 名,其中水生生物保护区渔船6732 艘、长江干流2283艘、重要支流3712艘。

截至目前,我省已统筹资金18.9 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1.2 亿元,省财政2 亿元,市县财政5.7 亿元),有力保障了退捕渔民安置资金需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退捕渔民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转产转业和培训政策,全省已开展免费就业创业培训4866 人次,通过转产转业、公益岗位、劳务输出等方式实现就业9712 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14996 人、低保3936 人。落实退捕渔民住房保障政策,解决住房1457套,安置渔民3349人。

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86起

据了解,经省政府同意,去年10 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全力推进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构建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打击涉渔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建立省市县三级渔政、公安联合打击涉渔犯罪协作机制。开展以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重点水域禁渔为主要内容的“中国渔政亮剑”2020 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将清理取缔长江“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作为打击非法捕捞的重要举措。已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86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8名,收缴非法网具8325 套,取缔“三无”船舶3287 艘,形成强大震慑力。

另悉,今年我省将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四清一治”专项行动,对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推进农业农村部门的渔政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坚决打击“电毒炸”“三无船”“绝户网”,斩断地下产业链。

年底前落实“四清一治”

下一步,我省将落实“四清一治”的要求,确保年底前退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做到“四无”“四清”: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据了解,按照精准退捕要求,我省对退捕的合法渔船和渔民身份、家庭人口、渔船网具、土地资料、医保社保、就业需求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通过县、乡村三级公示,全面开展建档管理。7 月1 日至7 月31 日,我省将在全省开展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活动,及时掌握退捕进度。同时将扎实推进渔民补偿安置,对于因分户、超龄等历史原因造成的无证渔船,要按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给予适当补助。此外,省农业农村厅将配合人社部门,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工作,稳妥做好渔民转产转业。

在落实社会保障方面,我省将推广马鞍山经验,做到“四有一畅”(有房住、有工作、有学上、有社保、心情舒畅)。配合人社、民政部门做好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参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退捕渔民住房保障,确保住有所居。强化政策完底保障,托底保障好困难渔民群众的基本生计,对于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劳动就业能力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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