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原创 彭玲 2020-07-01 13:02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6月30日,据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消息,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具体如下:

(2020年6月29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红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亚丽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艳峰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葛伶俐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超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耀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解亚洁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魏鸿超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戚怀民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群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亚丽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解亚洁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魏鸿超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段学广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0年6月29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甘大庆为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朱守坤的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雷云启的宿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甘大庆的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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