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公开招聘112人

©原创 宋蕾 2020-06-24 09:15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来安县人民政府获悉,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 号)和中共来安县委办公室、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来办字〔2019〕92 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精神,为加强来安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人才梯队的建设,促进医共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来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20年来安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0年来安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县卫健委设立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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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需符合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2020年来安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来安县人事考试网(laian.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来安县人事考试网(laian.pzhl.net)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0年来安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来安县人事考试网(laian.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1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13日16:00前登录来安县人事考试网(laian.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六、有关事宜

2020年来安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0-5628515(来安县人民医院)

0550-5617228(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550-5612330(来安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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