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舒城县首例高空抛物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原创 窦祖军 2020-06-23 08:56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6月5日,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此案也是该县首例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6月23日上午从民警处了解到,经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该案犯罪嫌疑人袁某6月18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经侦查发现,6月3日傍晚,家住舒城县某小区的袁某因孩子考试成绩不理想,醉酒后为了发泄不满情绪,将自家阳台上的数个花盆和木椅从六楼扔向楼下的小区道路,并辱骂过往行人,引起小区住户的不满和愤怒。袁某高空抛物的行为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将其传唤并展开调查。    

袁某有多次盗窃、寻衅滋事犯罪前科,且性格偏激,社会危险性极大。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有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舒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全面有效收集固定证据,确保了袁某被检察机关顺利批准逮捕。

该小区入住居民较多,案发现场的道路,行人、车辆来往频繁。袁某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肆意妄为实施高空抛物,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安全罪。

目前,袁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王可海  张大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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