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多个酒店

©原创 徐琪琪 2020-05-19 12:0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依据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等4类食品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问题。

微生物指标问题

安徽新文采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肥西会展酒店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外经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繁华大道店销售,标称徐州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香源香锅巴(麻辣味)(油炸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指标问题

肥东县立方圆食品厂生产销售的琪玛酥(热加工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添加剂问题

合肥市徽前堂酒店千城广场店外购的酱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识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识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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