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据“美好滁州”消息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窦晓光利用担任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分管校办企业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虚报餐饮发票的方式侵吞公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窦晓光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庆明(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唐庆明利用担任灵璧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唐庆明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安徽检察)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