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犯获刑25年!合肥李德友等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原创 彭玲 2020-01-13 21:54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近日,合肥中院对李德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合肥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首要分子李德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德友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对福乐门商业广场和御景湾商业广场区域造成严重影响,给产权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引发各种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管理。该组织实施的暴力犯罪活动,给多名被害人造成身体和精神创伤。

合肥中院认为,李德友等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等,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