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被“变通”处理 天长4名村干部被处分

©原创 叶素健 2019-10-11 19:3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近日,安徽省天长市永丰镇三元村党总支原书记曾德连、村委会主任曾德清等4名村干部因违反国家扶贫政策规定,平摊、截留、挤占贫困户低保资金,受到党纪处分。

此前,天长市纪委监委收到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群众来信反映有关曾德连、曾德清违反扶贫政策规定,违规操作低保资金等问题线索,责成永丰镇纪委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通过入户走访发现,该村贫困户刘生元和王孝苏这两户领取的低保金里面有蹊跷。经查,刘生元家有5口人享受低保,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村委会只给该户留下1人的低保金,其他4人的低保金共计1.75万元被收走;王孝苏家也有5人享受低保,2009年6月至2015年1月,村里也只给该户留下1人的低保金,其余3.57万元被收走。

“村委会凭什么收走贫困户的低保金?”面对疑团,核查人员兵分三路:一路继续进村入户,对该村所有低保户进行走访调查;一路前往镇民政办核查该村低保评定台账资料,掌握其底数和资金发放情况;一路分头找2010年以来担任过村干部的人员谈话。

经查,2010年初,三元村村委会在为贫困户申请农村低保过程中,由于村里贫困户多,上级分配的低保户指标有限,为让更多的困难家庭享受低保救助,经时任村党总支书记胡德成、村委会主任曾德连、村文书曾德清等村干部商定,对评议公认的44户特困户按政策规定申报、发放低保金;对其他31个一般性困难户采取“并户保”的折中方式,即以其中10户名义申报低保户,年底村里根据这10户的实际经济状况,每户留下1至2人不等的低保金,其他家庭成员的低保金由村干部收回,交给村文书保管,不入村账。2010年1月至2015年8月,该村村委会从这10个“低保户”收回的低保金共计18.56万元,分别由时任村文书的曾德清和陈峥嵘保管。

“村里困难户太多,上面给的低保指标不够分,咱就动起‘歪脑筋’进行变通处理。”问题摆在面前,曾德连说了实话。然而,该村从低保户处收回的18.56万元除用于发放困难户及老党员生活补助的13万余元外,余款均被村干部用于吃喝招待。

最终,经永丰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曾德连、胡德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曾德清、陈峥嵘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开支的招待费,并上缴镇财政。近日,天长市还将曾德连等4人的违纪问题在全市通报。

“作为村委会主任,我没把心思用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而是想着法儿平摊、截留、挤占贫困户低保金,造成了恶劣影响,希望大家从我身上吸取教训……”在不久前召开的案件回访教育会上,曾德清后悔地说。

宣金祥 赵荣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