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高档烟酒 蚌埠3名干部被通报处分

©原创 彭玲 2019-09-10 10:33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原综治办主任王琦违规收受高档烟酒问题。2015年至2019年期间,王琦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五粮液酒、茅台酒和中华香烟等高档烟酒,共折合人民币22400元。王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王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一庭原庭长贺国庆违规收受高档烟酒问题。2016年至2017年中秋、春节期间,贺国庆先后收受案件当事人所送的五粮液酒2箱、中华香烟8条等高档烟酒,共折合人民币14180元。贺国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8月,贺国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固镇县看守所民警徐其岭违规收受高档烟酒问题。2018年8月、9月,徐其岭先后收受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亲属所送的茅台酒2瓶、中华香烟2条等高档烟酒,共折合人民币3170元。徐其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徐其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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