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布2018年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原创 2019-03-29 10:25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获悉,为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2018年查办的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案例一(市本级)

2018年11月7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万达广场9-11区工程劳务承包人张玉峰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张玉峰(身份证号:342121196811166819)在承包滁州万达广场9-11区工程劳务中,拖欠39名农民工工资18.0073万元。在事实查清后,滁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12月6日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张玉峰逾期未支付。

2018年12月18日,滁州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立案处理,目前张玉峰已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案例二(市本级)

2018年10月22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滁州长江商贸城建材专业市场工程劳务承包人丁尔祥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丁尔祥(身份证号:341103196810095218)在承包滁州长江商贸城建材专业市场工程劳务中,拖欠工资2万元。在事实查清后,滁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12月17日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丁尔祥逾期未支付。

2018年12月28日,滁州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案例三(市本级)

2018年11月30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兴化市众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兴化市众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承揽安徽嘉安汽车有限公司焊接车间从事经营时,拖欠38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4.35万元。在事实查清后,滁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12月21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兴化市众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9年1月22日,滁州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案例四(市本级)

2018年10月29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安徽博杰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安徽博杰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其员工2018 年5月-10月份工资1.44万元。在事实查清后,滁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12月28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安徽博杰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9年1月10日,滁州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案例五(明光市)

2018年11月16日,明光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明光市欢欢服装加工厂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明光市欢欢服装加工厂拖欠31名劳动者2018年 6月-10月工资16.08万元。在事实查清后,明光市人社局于2018年11月26日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明光市欢欢服装加工厂逾期未支付。

2018年12月17日,明光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明光市公安局立案处理,目前明光市欢欢服装加工厂经营者陈欢欢及实际经营者刘亭伟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例六(南谯区)

2018年2月12日,南谯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在承建滁州市苏中高星级酒店、二期住宅工程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850940元。在事实查清后,南谯区人社局于2018年7月6日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8年7月12日,南谯区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案例七(全椒县)

2018年9月6日,全椒县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全椒县明发桃园香颂工程劳务承包人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李贻松(身份证号:341181198610037230)在承包全椒县明发桃园香颂工程劳务中,拖欠5名农民工工资74290元。在事实查清后,全椒县人社局于2018年11月20日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李贻松逾期未支付。

2018年12月25日,全椒县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全椒县公安局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