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女钢琴老师被杀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获死刑

©原创 2019-03-28 10:10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今天上午,合肥市中院对“合肥女钢琴老师”被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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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6年被告人朱某桥结识被害人小玮(女,殁年23岁),伪装成就读某军校的部队现役军官欺骗小玮与其确立恋爱关系。二人交往过程中,小玮发现朱某桥存在欺骗行为欲分手,小玮家人找朱某桥家人商谈分手事宜,致朱某桥心生不满,伺机报复。2018年9月8日,朱某桥携带一把切肉刀乘车从霍邱县到合肥市,寻机作案。9月9日晚18时许,朱某桥到小玮兼职的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艺术工作室,以商谈为由骗小玮单独见面,并让在场的工作室负责人退至门外,后趁小玮不备,持刀将其挟持,用刀背拍打其头、背部,又连续捅刺其颈、项部,致其当场死亡。被告人朱某桥在现场被民警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害人小玮系单刃锐器刺击颈部致右侧颈内静脉破裂、气管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合并吸入性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桥因恋爱纠纷持刀多次捅刺被害人小玮颈、项部,致被害人小玮右侧颈内静脉破裂、气管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合并吸入性窒息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综上判决朱某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朱某桥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三万四千五百七十五元。

听完宣判,朱某桥表示将上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