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对7名瞒报漏报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复核处理

©原创 2019-01-12 13:00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黄山市纪委监委消息称,该市2018年全年组织开展了三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36个,制定整改措施527项,挽回经济损失184.79万元;开展医疗卫生和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196个,督促整改1087个。

该市还建立了 “巡察整改约谈” “重点问题交办” “三级督查督办”“五层审核把关”“整改情况通报”“整改成果报告”等六项机制,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凸显了“长久立”的效果,深化了巡察成果运用。

其中,针对每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黄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巡察重点问题交办会。如针对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缴纳不规范问题,督促市财政、人社等部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不实问题,市委组织部对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7名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了复核,其中对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每轮巡察反馈后,及时将巡察报告报送黄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传导整改压力,督促落实责任。全年市委先后召开4次巡察整改任务交办或集中约谈会议,并签订整改责任书。

2018年,运用“六项机制”,重点针对巡察发现的市直单位滥发津补贴、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混乱、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等共性突出问题,督促市直有关主管部门专门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巡察治本的战略性作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