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9日消息,日前,四川省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泽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泽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筠连县县长,原宜宾县县长、县委书记,宜宾市委统战部部长和宜宾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