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4月19日,据清风云南微信公号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总队级正职,高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赵文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文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将个人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长期违规占用住房;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中私下拉票,利用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录用、消防员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生活腐化,贪图吃喝享乐;纪法底线失守,胆大妄为,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在消防装备采购、消防工程项目承揽、建审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赵文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和消防队伍转制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严重破坏消防救援队伍政治生态和社会形象。赵文生的行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应急管理部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文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取消高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文生简历
赵文生,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2008年12月,历任福建省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见习学员、参谋、助理工程师、中队长、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支队政治处主任、副支队长;
2008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福建省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2013年4月至2017年9月,历任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参谋长、副总队长;
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任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2019年1月套改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级正职;
2020年2月至2022年12月,任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总队级正职,高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
2022年12月,被免去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职务。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