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17日发布,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段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官德不修,底线失守,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与他人搞权色交易;私德不正,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转接党组织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段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颖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