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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2万元

2024-08-12 13:45   合肥日报

据合肥日报报道, 记者8月11日从市商务局获悉,合肥市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新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根据最新标准,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0000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000元;报废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补贴20000元(购买燃油乘用车不给予补贴)。

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入“汽车以旧换新”专题,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我市各级汽车消费券可以叠加享受。同时,还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等组合优惠。

记者了解到,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由于补贴政策具有时效性,总额有限,建议广大消费者购车后尽快申报。(记者 李润媛)

据合肥日报报道, 记者8月11日从市商务局获悉,合肥市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新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根据最新标准,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0000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000元;报废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补贴20000元(购买燃油乘用车不给予补贴)。

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入“汽车以旧换新”专题,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我市各级汽车消费券可以叠加享受。同时,还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等组合优惠。

记者了解到,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由于补贴政策具有时效性,总额有限,建议广大消费者购车后尽快申报。(记者 李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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