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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车位管理费,业主车辆被禁止进入 律师提醒:物业这样做违法

©原创 2024-03-20 22:39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市民向大皖新闻记者爆料,合肥淮矿和平盛世小区保安与业主发生冲突,现场有民警介入处理。记者了解到,3月17日晚,该小区西门保安不允许一业主驾车驶入小区,原因为该业主未缴纳车位管理费,该业主则称停车位是她自己购买的车位,物业应该允许按月缴纳管理费而不是按年收费,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并报警。3月19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实地走访,小区绿城物业对此回应,并未不允许业主按月缴纳管理费,将继续与其协商处理。

市民反映:未一次性缴纳全年管理费,物业不许车辆进入小区

3月17日晚,合肥一市民发布视频称淮矿和平盛世小区保安不允许业主进入小区。记者在视频中看到,该小区一名业主与保安正在争执,保安称未交停车费的车辆不允许进入,业主则一直强调,应该允许按月缴纳,而不是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

在该视频评论区,一名自称为事件当事人的网民回复称,“本人住小区十年,每年都提前一年交物业和车位费,关于小区的现状真的是没办法忍受,现在小区和物业合同已到期,后面是续签还是重新招投标,都是未知数,凭什么不让按月收车位费?”

网传视频评论区截图

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到该网民李女士,她表示自己就是视频中的当事人,当晚她驾车从小区西门回家,保安却拒绝为她开放道闸,“后来他们叫来好几个保安,物业工作人员也来了,我们发生了争执,没办法就报警了。”李女士告诉记者,在民警的协调下,对方开门放她进入了小区。

李女士气愤地说,就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18日晚,她仍然被保安拦在门外,无奈之下,她再次选择报警,才顺利回到了家。

记者走访: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

为了解具体情况,3月19日中午,大皖新闻记者来到位于合肥市明光路上的淮矿和平盛世小区走访调查。

记者通过比对视频中的场景确认,事件发生于该小区的西门,记者就此事询问多名值班的小区保安和附近居民,均表示不清楚此事。

淮矿和平盛世小区西门。

随后记者前往该小区绿城物业的办公点,在表明身份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位业主已经三个月没有缴纳车位管理费,此前都是保安手动为她抬杆。此时,一位疑似为该物业负责人的女士过来打断了谈话,她表示物业不接受任何采访,可以联系绿城物业总公司了解此事。

记者随后按照该名女士要求,致电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但并未打通电话。

记者在离开物业后,再次来到小区西门,询问保安该名业主缴纳车位管理费等情况,此时保安对讲机中传来一名女性声音,告诉保安不要回答记者询问的问题。

物业回应:并未不允许业主按月缴纳车位管理费

事实情况究竟如何?1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前往淮矿和平盛世小区所在的明光路街道全椒路社区居委会,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与该小区绿城物业的物业经理取得了联系。

物业经理表示,该名业主在地下车库内有自己的产权车位,但自2024年1月以来都没有缴纳车位管理费,才导致此次纠纷的发生,“小区保安每次都是手动抬杆让她进入,不仅是小区的门,还要跑到地下车库门口为她开门,长期这样让保安有了怨言。”

“我们并没有不允许小区业主按月缴纳车位管理费,保安当时不了解具体情况,才会在当晚与业主发生口角。”物业经理说,“此前该名业主一直称自己太忙没时间缴费,当晚民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后,业主曾答应晚上去交车位管理费,但也没有来。”物业经理在电话中还表示,目前小区已为该名业主继续开放通行,关于费用问题还在协商。

后经记者核实,网传视频评论中自称当事人的网民就是此次事件中的业主方李女士。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随后也表示,将继续联系该名业主了解详细情况,争取协商处理双方的矛盾。

3月20日晚,李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在记者走访社区和物业后,19日晚间保安已正常为她放行,“但物业说如果4月前还没有交车位管理费,他们将继续不让我进入小区。”

律师表示:物业无权阻止业主进入自己的产权车位

关于此次纠纷的发生,关键点在于李女士因车位管理费与物业产生矛盾。对此,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年前曾联系过物业管家,表达过缴纳车位管理费的诉求,“他们以工作忙为由,当时没有处理,后来正月找我要钱,我感觉很气愤,在加上觉得他们物业服务很不好,就拖到现在也没交。”

属于业主自己的产权车位,如果不缴纳车位管理费,物业有权力阻止业主进入吗?1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安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戚仁兵律师。

戚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购买车位后,有权将车开进自己的车位。即使业主未向物业缴纳管理费,物业也无权阻止业主进入车位。“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缴纳管理费,而不是通过限制业主出行来强迫业主。如果业主觉得停车管理费不合理,可以直接向相关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物业的监管部门投诉。”

戚律师告诉记者,物业因为业主未缴纳车位管理费而禁止业主的车辆进入车位,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业主应当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但物业公司也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追缴欠款,而不是采取这种阻止业主进入的方法迫使业主缴纳,这种行为同样也是侵权行为,绝对不可取”。

大皖新闻记者 龚润泽 摄影报道

编辑 张大为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市民向大皖新闻记者爆料,合肥淮矿和平盛世小区保安与业主发生冲突,现场有民警介入处理。记者了解到,3月17日晚,该小区西门保安不允许一业主驾车驶入小区,原因为该业主未缴纳车位管理费,该业主则称停车位是她自己购买的车位,物业应该允许按月缴纳管理费而不是按年收费,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并报警。3月19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实地走访,小区绿城物业对此回应,并未不允许业主按月缴纳管理费,将继续与其协商处理。

市民反映:未一次性缴纳全年管理费,物业不许车辆进入小区

3月17日晚,合肥一市民发布视频称淮矿和平盛世小区保安不允许业主进入小区。记者在视频中看到,该小区一名业主与保安正在争执,保安称未交停车费的车辆不允许进入,业主则一直强调,应该允许按月缴纳,而不是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

在该视频评论区,一名自称为事件当事人的网民回复称,“本人住小区十年,每年都提前一年交物业和车位费,关于小区的现状真的是没办法忍受,现在小区和物业合同已到期,后面是续签还是重新招投标,都是未知数,凭什么不让按月收车位费?”

网传视频评论区截图

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到该网民李女士,她表示自己就是视频中的当事人,当晚她驾车从小区西门回家,保安却拒绝为她开放道闸,“后来他们叫来好几个保安,物业工作人员也来了,我们发生了争执,没办法就报警了。”李女士告诉记者,在民警的协调下,对方开门放她进入了小区。

李女士气愤地说,就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18日晚,她仍然被保安拦在门外,无奈之下,她再次选择报警,才顺利回到了家。

记者走访: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

为了解具体情况,3月19日中午,大皖新闻记者来到位于合肥市明光路上的淮矿和平盛世小区走访调查。

记者通过比对视频中的场景确认,事件发生于该小区的西门,记者就此事询问多名值班的小区保安和附近居民,均表示不清楚此事。

淮矿和平盛世小区西门。

随后记者前往该小区绿城物业的办公点,在表明身份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位业主已经三个月没有缴纳车位管理费,此前都是保安手动为她抬杆。此时,一位疑似为该物业负责人的女士过来打断了谈话,她表示物业不接受任何采访,可以联系绿城物业总公司了解此事。

记者随后按照该名女士要求,致电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但并未打通电话。

记者在离开物业后,再次来到小区西门,询问保安该名业主缴纳车位管理费等情况,此时保安对讲机中传来一名女性声音,告诉保安不要回答记者询问的问题。

物业回应:并未不允许业主按月缴纳车位管理费

事实情况究竟如何?1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前往淮矿和平盛世小区所在的明光路街道全椒路社区居委会,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与该小区绿城物业的物业经理取得了联系。

物业经理表示,该名业主在地下车库内有自己的产权车位,但自2024年1月以来都没有缴纳车位管理费,才导致此次纠纷的发生,“小区保安每次都是手动抬杆让她进入,不仅是小区的门,还要跑到地下车库门口为她开门,长期这样让保安有了怨言。”

“我们并没有不允许小区业主按月缴纳车位管理费,保安当时不了解具体情况,才会在当晚与业主发生口角。”物业经理说,“此前该名业主一直称自己太忙没时间缴费,当晚民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后,业主曾答应晚上去交车位管理费,但也没有来。”物业经理在电话中还表示,目前小区已为该名业主继续开放通行,关于费用问题还在协商。

后经记者核实,网传视频评论中自称当事人的网民就是此次事件中的业主方李女士。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随后也表示,将继续联系该名业主了解详细情况,争取协商处理双方的矛盾。

3月20日晚,李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在记者走访社区和物业后,19日晚间保安已正常为她放行,“但物业说如果4月前还没有交车位管理费,他们将继续不让我进入小区。”

律师表示:物业无权阻止业主进入自己的产权车位

关于此次纠纷的发生,关键点在于李女士因车位管理费与物业产生矛盾。对此,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年前曾联系过物业管家,表达过缴纳车位管理费的诉求,“他们以工作忙为由,当时没有处理,后来正月找我要钱,我感觉很气愤,在加上觉得他们物业服务很不好,就拖到现在也没交。”

属于业主自己的产权车位,如果不缴纳车位管理费,物业有权力阻止业主进入吗?1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安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戚仁兵律师。

戚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购买车位后,有权将车开进自己的车位。即使业主未向物业缴纳管理费,物业也无权阻止业主进入车位。“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缴纳管理费,而不是通过限制业主出行来强迫业主。如果业主觉得停车管理费不合理,可以直接向相关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物业的监管部门投诉。”

戚律师告诉记者,物业因为业主未缴纳车位管理费而禁止业主的车辆进入车位,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业主应当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但物业公司也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追缴欠款,而不是采取这种阻止业主进入的方法迫使业主缴纳,这种行为同样也是侵权行为,绝对不可取”。

大皖新闻记者 龚润泽 摄影报道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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