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合肥市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3月17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合肥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
明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方案》指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合肥市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合肥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要求,各县区、局属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督察准备。
据悉,自2024年起,省委、省政府将成立安全生产督察组,督察组组长由省委组织部选派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厅级领导同志担任,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督察重点,5年内对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督察一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对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形以及督察整改不力等情况,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方案》要求,各县区、局属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积极作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督察准备工作。
“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记者注意到,《方案》强调,要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当好召集人,“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
同时,深化房屋市政工程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严厉打击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要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体制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
《方案》还强调,要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约谈通报。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此次行动从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4月),全面部署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处室部门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任务分工和具体安排。到2026年10月至12月,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并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张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