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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收取电费!合肥一物业被罚6万元

©原创 2024-01-22 18:15

大皖新闻讯  1月22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美乐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肥西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据信用中国(安徽)的公开信用信息显示,安徽美乐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构成了在电费中加收其它费用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张燕

编辑 彭玲

大皖新闻讯  1月22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美乐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肥西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据信用中国(安徽)的公开信用信息显示,安徽美乐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构成了在电费中加收其它费用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张燕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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