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庐江县的徐某涉及借贷等执行标的共计15余万元,庐江县法院多次执行无果。近日,徐某提出出境申请,庐江县法院法官抓住机会,限制其出境。8月24日,徐某主动现身法院,将15余万元打进法院账户。
徐某作为被执行人在庐江法院有三起案件,分别是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涉及执行标的额共15万余元。
三个案件执行法官均在立案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经查询,徐某名下仅有零星存款,也无不动产、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现场查找也未能找到徐某的行踪或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
8月4日,庐江法院接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反馈消息,称徐某正在提交出境申请,当天本院即对徐某作出限制出境决定,并责令其履行三个案件案款15万余元。
为顺利办理出境手续,徐某于8月24日主动现身法院,并将15万余元案款打入法院账户,执行法官遂解除对徐某的限制出境措施,至此三个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大皖新闻记者 金学永 通讯员 朱文芝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