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报道 7月2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合肥市门诊慢特病管理又有新举措,将从优化定点管理、简化认定材料、推行免申即享、增扩病种数量等方面进行调整,提升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水平。
优化定点管理,取消定点限制。即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可选择在多家具有慢特病门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慢特病门诊起付标准按照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执行,支付比例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对部分病种认定标准中需要住院确诊的,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可视为住院确诊依据。慢特病患者因原始病历缺失,或因药物控制导致指标未达认定标准的,认定时综合考虑连续用药、诊疗经过、疾病转归等因素。
对三种慢特病病种实行“免申即享”,即罹患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的参保患者,出院后无需申报,实行统一规范的办理流程,实现免申即享。
此外,新增法布雷、亨廷顿舞蹈症、脊髓型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等11种疾病为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已增至74种。(记者 许露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