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7月17日,合肥市民姜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位于政务区的平安大厦进行停车缴费时,停车场保安人员以没有零钱为由拒绝收取现金,致使他的车停在出口近半小时无法出去。停车场保安是否确实存在拒收现 金的情况?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大厦进行采访。
市民投诉:
停车场保安以没零钱为由拒收现金
“我手机里没有钱,给他现金就是不收我的,这不是违法吗?”7月17日下午,记者接到合肥市民姜先生投诉,称其在当天下午驾车到位于政务区的平安大厦办理业务,离场时被拒收现金。“我当时在平安大厦办事,把车开出停车场缴纳停车费时,保安说没有零钱不收我的现金。”
姜先生告诉记者,自己需要缴纳的停车费是10元,因为刚换了新手机,还没有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软件,于是拿出100元现金交给保安。但保安却以没有零钱为由拒绝了姜先生用现金支付停车费。“他(保安)就一直让我用手机扫码付钱,我手机里确实没钱,也跟他解释了,可他就是说自己没有零钱不能收。我就纳闷了,现在现金都不能付款了吗?”姜先生表示,停车场保安坚称没有零钱不收现金,并让他到外面商店自行换零钱缴费。
“保安让我把钱拿到别的地方换成零钱后,再来缴费,并且告诉我如果我不愿意去换零钱,就让我一直停在这里。”姜先生认为,停车场作为收款方,不应要求付款方去换取零钱缴费,而是应该在保安亭内常备零钱,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现金缴费。
此后,姜先生车子因对方不收现金一直停在大厦停车场出口无法出门,而保安也不再理会姜先生,僵持了约半小时。
停车场管理方:
因支付现金情况较少并未常备零钱
7月17日下午,在接到姜先生反映之后,记者赶到了位于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的平安大厦。记者在合肥平安大厦停车场信息公示牌上看到,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为0-2 小时小型车10元,大型车10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一元,不足半小时按照半小时计算。在停车场管理规范上写着,“凡在本停车场停车均属接受本停车场管理规范及停车标准,属自愿行为。”
为什么停车场不收现金?对此,停车场收费亭一位保安人员称因为没有零钱,需要停车人自己去换零钱来支付。“现在基本上都是扫码支付,现金支付很少,所以我们很少配备现金。”该保安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真的有人要用现金支付,需要付款人自己去换零钱,再来缴费。
随后,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到停车场管理方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一位常姓经理告诉记者,并不存在拒收现金的情况,只不过现金收得少了没有零钱找。“我们停车场管理是外包给保安公司的,并不属于德诚物业内部员工,可能在管理上存在疏忽,在收款的过程中与姜先生产生了误会,但大厦并不存在拒收现金的现象。”
据这位负责人解释,由于保安交接班核对等问题,所以在保安亭内只会备少量现金,“后来我们保安已经收了姜先生的现金,是我们管理疏忽,替他(保安)向姜先生道歉。”常姓经理说道。
律师观点:
拒收或变相拒收现金行为涉嫌违法
没有零钱而让消费者自己换零钱再用现金支付的情况,是否属于变相“拒收现金”呢?安徽远致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溪源表示,商家只有在明确公示其所提供的服务为“无人服务”情况下才可“拒收现金”,其他有相关工作人员服务的,都必须接受人民币现金支付。
汪溪源称,拒收现金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的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此外,央行曾发布公告整治拒收现金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拒收现金或变相拒收现金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汪溪源说,消费者遇到这种状况可以向当地消协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梁玮毓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