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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合肥科普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原创 2023-06-15 16:42

大皖新闻讯   6月15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是2021年国务院发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2年中办、国办出台《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之后,全国首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安徽省辖市首部科学普及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泉表示,制定实施《条例》,是一体推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举措。《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与《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作为合肥市科技领域两大地方性法规,将为合肥从“创新高地”加速向“科创名城”蝶变,提供强有力的法制“双翼”。

记者了解到,《条例》从多个层面压紧压实科普责任。纵向看,强调政府职责,要求市县政府、乡镇街道、居民及村民委员会都应开展科普工作;横向看,强调科协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要求各部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都应根据职责开展科普活动。

制定实施《条例》也是助推合肥市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合肥市在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普阵地建设、科普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合肥市制定实施《条例》,在条款内容上注重总结合肥科普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在制度设计上注重体现合肥辨识度,从法制层面健全了科普工作“由谁开展”“向谁开展”“怎么开展”全过程,完善了“科普活动、科普资源、科普保障”全要素,必将更加系统化、体系化地推动合肥科普事业向纵深发展。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摄影报道

相关新闻:学校应将科普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

7月1日起,《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正式施行。科普活动将由谁来开展?科普活动内容包括哪些?如何让科普工作凸显出合肥特色?这些问题在《条例》中均能找到答案。

科普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科普活动应该由谁来开展?《条例》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和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应主题的科普活动。同时,《条例》细化了科技协会职责。根据规定,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并以条目形式列举了科技协会十一项具体职责。

为营造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条例》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和动员科技工作者、教师、在校学生创作科普作品;鼓励新媒体、自媒体等通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

科协应当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对于科普内容,《条例》也进行了明确。教育部门应当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教学,建立科普实验室,建设科普示范学校;学校应当将科普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同时,对科普进社区以及应急科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科普工作指导,开展科普教育教师培训,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教学,建立科普实验室,建设科普示范学校。学校应当将科普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组织开展科技制作、科技发明、科技考察、科技竞赛等科普活动,普及相关生理心理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安全避险等知识。有条件的应当邀请科学家进校园,开展科普活动。

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县(市)区长奖评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内容,开展特色科普教学活动。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幼儿科学启蒙教育。

科协应经常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科普活动

《条例》规定,科普活动应当面对全体公民,重点做好青少年、老年人、公务员、农民、产业工人的科普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等应当采取措施,做好下列科普工作:

支持老年协会、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科普活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和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

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育,增加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的学习内容;

加强农村科普组织建设,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小院等发展,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利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宣传栏等宣传科学的生产方式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支持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发展,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促进机制,开展产业工人科技以及技能培训,组织劳动技能竞赛和创新成果评选。

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防范气象灾害、公共卫生、现场急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电梯使用安全、用电用气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逃生等各类应急科普活动。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应当加强对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审查,反对和抵制伪科学。有条件的应当建立科学顾问制度。

结合本地科创资源优势凸显合肥科普特色

如何让科普工作凸显出合肥特色?结合合肥市科创资源优势,《条例》明确,要充分利用国家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的优势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科普资源调查,建立本区域科普资源库。

在加强科普工作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经费对科普的投入,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建立科普人才库。市科学技术协会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

为推动科普产业发展,《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支持培育科普产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优秀科普产品项目库,加大对原创优秀科普产品的宣传和推广。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编辑 许正文

大皖新闻讯   6月15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是2021年国务院发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2年中办、国办出台《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之后,全国首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安徽省辖市首部科学普及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泉表示,制定实施《条例》,是一体推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举措。《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与《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作为合肥市科技领域两大地方性法规,将为合肥从“创新高地”加速向“科创名城”蝶变,提供强有力的法制“双翼”。

记者了解到,《条例》从多个层面压紧压实科普责任。纵向看,强调政府职责,要求市县政府、乡镇街道、居民及村民委员会都应开展科普工作;横向看,强调科协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要求各部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都应根据职责开展科普活动。

制定实施《条例》也是助推合肥市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合肥市在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普阵地建设、科普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合肥市制定实施《条例》,在条款内容上注重总结合肥科普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在制度设计上注重体现合肥辨识度,从法制层面健全了科普工作“由谁开展”“向谁开展”“怎么开展”全过程,完善了“科普活动、科普资源、科普保障”全要素,必将更加系统化、体系化地推动合肥科普事业向纵深发展。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摄影报道

相关新闻:学校应将科普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

7月1日起,《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正式施行。科普活动将由谁来开展?科普活动内容包括哪些?如何让科普工作凸显出合肥特色?这些问题在《条例》中均能找到答案。

科普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科普活动应该由谁来开展?《条例》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和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应主题的科普活动。同时,《条例》细化了科技协会职责。根据规定,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并以条目形式列举了科技协会十一项具体职责。

为营造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条例》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和动员科技工作者、教师、在校学生创作科普作品;鼓励新媒体、自媒体等通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

科协应当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对于科普内容,《条例》也进行了明确。教育部门应当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教学,建立科普实验室,建设科普示范学校;学校应当将科普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同时,对科普进社区以及应急科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科普工作指导,开展科普教育教师培训,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教学,建立科普实验室,建设科普示范学校。学校应当将科普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组织开展科技制作、科技发明、科技考察、科技竞赛等科普活动,普及相关生理心理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安全避险等知识。有条件的应当邀请科学家进校园,开展科普活动。

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县(市)区长奖评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内容,开展特色科普教学活动。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幼儿科学启蒙教育。

科协应经常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科普活动

《条例》规定,科普活动应当面对全体公民,重点做好青少年、老年人、公务员、农民、产业工人的科普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等应当采取措施,做好下列科普工作:

支持老年协会、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科普活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和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

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育,增加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的学习内容;

加强农村科普组织建设,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小院等发展,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利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宣传栏等宣传科学的生产方式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支持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发展,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促进机制,开展产业工人科技以及技能培训,组织劳动技能竞赛和创新成果评选。

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防范气象灾害、公共卫生、现场急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电梯使用安全、用电用气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逃生等各类应急科普活动。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应当加强对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审查,反对和抵制伪科学。有条件的应当建立科学顾问制度。

结合本地科创资源优势凸显合肥科普特色

如何让科普工作凸显出合肥特色?结合合肥市科创资源优势,《条例》明确,要充分利用国家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的优势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市、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科普资源调查,建立本区域科普资源库。

在加强科普工作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经费对科普的投入,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建立科普人才库。市科学技术协会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

为推动科普产业发展,《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支持培育科普产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优秀科普产品项目库,加大对原创优秀科普产品的宣传和推广。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编辑 许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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