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严禁源头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及处置;镇村两级应建立厕所粪污治理“一站两体系” (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厕所维修体系和粪污清掏体系);村内主干道应100%硬化,次干道宜全面硬化,宅间道路应平整……6月11日,记者了解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南》合肥市地方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严禁源头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及处置
指南显示,要优先整治贫困村以及村民最急需、农村最基本的设施和相关项目。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科学合理安排整治任务,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注重保护、留住乡愁。保护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重塑乡村原生态的农耕文明关系。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权益,宜通过政府帮扶、村民自主参与、社会力量介入相结合的形式,建立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共同推进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方面,面积较大、人口较多、垃圾产生量较大的村庄可采用 “点一车一站”模式。面积较小、管理能力较强的村庄可采用“车一站”模式。垃圾清运频次较高、距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较近的村庄可采用“点”模式。
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乡镇转运至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进行处理。易腐垃圾采取家庭堆肥或收集后于镇村集中堆肥等形式处理。灰土采用村庄自行就近就地回填处理,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可运至乡镇或县(市、区)填埋处置。其他垃圾应送至市、县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进行处理。严禁源头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及处置。
镇村两级建立厕所粪污治理“一站两体系”
厕所粪污治理方面,指南明确农村新建公厕应具备完整上下水道,采用水冲式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化粪池等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后还田或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应做好防渗处理。宜建设在所服务区域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且与集中式给水点和地下取水构筑物的距离大于30 m。
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有条件地区宜采用完整供排水系统的农村厕所。一般村庄宜采用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和双瓮漏斗式厕所等无害化卫生厕所。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和双瓮漏斗式化粪池应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明。应有门、照明、通风及防蚊蝇等设施。厕屋宜“进院人室”,优先建在室内。化粪池选址应避开低洼和积水地带,远离地表水体。生活灰水不应排入化粪池。镇村两级建立“一站两体系”(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厕所维修体系和粪污清掏体系),做好厕所维修和清掏工作。利用农户小菜园和种植大户建立储粪罐收集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
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指南指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户内处理设施与公共管道应通出户井连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依据村庄所处区位、人口规模聚焦程度、地形地貌、排水特点和排放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纳管处理、集中处理或分散处理等形式。优化黑灰水处理路径,探索黑灰分离、黑灰合流、雨污分流、污水源头减量、尾水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黑水可就地处理资源化利用,生活灰水可单独采用生物或生态方法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村内主干道应100%硬化,次干道宜全面硬化
村容村貌提升方面,指南指出,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村内无发黑发臭水体,河、湖、池塘等无堆放和漂浮垃圾,池塘沟渠无淤泥堆积、无杂草、垃圾堵塞,水系通畅。村内外无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不应出现养殖粪污。村庄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无残垣断壁,无破壁建筑物及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
柴草堆、建筑材料等应有序堆放并码放整齐,不应占用村庄道路、活动场地并适当遮挡。农用机械和生产工具存放不应影响交通和人员通行。村庄应设置文化墙、公示栏等,及时清除影响村庄风貌,与环境不协调的墙体广告、违规牌匾、废旧广告牌等。
指南还明确,村内主干道应100%硬化,次干道宜全面硬化,宅间道路应平整。宜设置专门的停车区域,满足停车需求。应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对街道、村道、学校等村庄公共用地进行统一规划。以农户庭院为单位,结合农户意愿、地方特色开展庭院绿化。结合农田林网建设,对乡村道路、渠道、河流两岸开展路渠绿化。利用村庄周围闲置土地、废弃土地和沟坎坡地,营造成片的用材林、经济林或风景林。结合村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人文特点和乡土文化,在村口、水边、河道、树下、庭院等位置开展体现村庄特色、人文特色的美化小品。村庄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应安装路灯并定期维护,以满足照明需求。次干道和宅间道可根据需求设置路灯。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