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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这项奖补资金5月12日起开始申报 操作规程公布

©原创 2023-05-12 11:27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申报操作规程》印发。操作规程规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是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逾期未完成申报工作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主体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充电设施投资运营企业:

(一)在合肥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

(二)企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的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的员工不少于3人。

(三)申报补贴的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接口等标准和规范。

(四)充电设施需面向社会开放为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并按要求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设施及充电过程的监督管理、数据采集;

(五)履行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场站和设施无安全隐患。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

奖补标准

对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公共充电设施,按政策年度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运营企业第一年0.4元/kWh、第二年0.2元/kWh的充电服务费补贴。享受补贴的充电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不超过0.6元/kWh(含补贴在内),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7000万元。

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逾期未完成申报工作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范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充电量。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申报操作规程》印发。操作规程规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是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逾期未完成申报工作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主体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充电设施投资运营企业:

(一)在合肥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

(二)企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的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的员工不少于3人。

(三)申报补贴的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接口等标准和规范。

(四)充电设施需面向社会开放为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并按要求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设施及充电过程的监督管理、数据采集;

(五)履行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场站和设施无安全隐患。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

奖补标准

对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公共充电设施,按政策年度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运营企业第一年0.4元/kWh、第二年0.2元/kWh的充电服务费补贴。享受补贴的充电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不超过0.6元/kWh(含补贴在内),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7000万元。

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逾期未完成申报工作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范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充电量。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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