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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不整改 合肥瑶海一地块项目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原创 2023-04-06 13:13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发布关于对瑶海区YH202210地块项目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通报。通报称,该地块项目因安全生产隐患不排除,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通报称,自2023年2月复工以来,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等专项检查,多次发现瑶海区YH202210地块项目(建设单位:合肥卓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某;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某;施工单位:浙江煜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郁某某)存在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生产安全隐患不整改等情形,并下发了《安全隐患警示函》《扬尘文明施工专项督查通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3月28日,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对该项目检查时,现场仍然存在下列问题:

一、安全生产隐患仍未排除

1.现场模板支撑未按方案搭设,立杆上部自由端过长,立杆接头在同一断面,水平杆未纵横向拉通;

2.现场流动机械设备未悬挂验收牌,汽车吊吊装时未设置警戒线;

3.现场电线电缆随意拖放,在水中浸泡,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4.塔吊吊装短钢管等零散材料时,未采取可靠措施,现场违规使用钢网兜作为吊具;

5.现场危大工程危险源辩识不清,危大工程清单报表内缺少吊篮、塔吊、施工升降机、有限空间等内容。

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仍未落实

1.现场裸土未覆盖,土方开挖未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未清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现场未封闭管理,场地东侧围挡缺失。

经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令该项目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将该项目列为我站重点监管对象;

3.给予建设单位合肥卓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某、施工单位浙江煜瑾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郁某某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发布关于对瑶海区YH202210地块项目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通报。通报称,该地块项目因安全生产隐患不排除,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通报称,自2023年2月复工以来,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等专项检查,多次发现瑶海区YH202210地块项目(建设单位:合肥卓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某;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某;施工单位:浙江煜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郁某某)存在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生产安全隐患不整改等情形,并下发了《安全隐患警示函》《扬尘文明施工专项督查通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3月28日,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对该项目检查时,现场仍然存在下列问题:

一、安全生产隐患仍未排除

1.现场模板支撑未按方案搭设,立杆上部自由端过长,立杆接头在同一断面,水平杆未纵横向拉通;

2.现场流动机械设备未悬挂验收牌,汽车吊吊装时未设置警戒线;

3.现场电线电缆随意拖放,在水中浸泡,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4.塔吊吊装短钢管等零散材料时,未采取可靠措施,现场违规使用钢网兜作为吊具;

5.现场危大工程危险源辩识不清,危大工程清单报表内缺少吊篮、塔吊、施工升降机、有限空间等内容。

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仍未落实

1.现场裸土未覆盖,土方开挖未湿法作业,建筑垃圾未清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现场未封闭管理,场地东侧围挡缺失。

经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令该项目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将该项目列为我站重点监管对象;

3.给予建设单位合肥卓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某、施工单位浙江煜瑾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郁某某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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