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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市民遇烦心事:装修完发现实际工程量变少 要求退款遭拒绝

©原创 2023-03-28 20:56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民李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称其于合肥艺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和预算单等。可装修完经过估算才发现工程量少了1万多元,李先生要求装修公司退款遭到拒绝。对此,装修公司表示,预算单是指“半包”装修的工程量,“全包”装修则不能按此预算单计算。

市民投诉:装修完发现实际工程量变少

2021年10月,家住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华商广场的李先生与合肥艺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和附件《施工图》《合肥艺唐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单》,定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开工。

“我当时要求逐项核对工程量,但他(装修公司)说后期以实际为准,而且《预算单》说明栏第7条也注明‘本工程决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及项目以实际为准’。”李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在装修结束后,装修公司却不愿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李先生称,2021年10月16日,其当时估算工程量实际金额应跟合同约定价格少约23000元,要求装修公司重签合同,但被以所谓行规和估算不准拒绝,装修公司称预算的总价不会超过实际总价10%。“后来完工后我发现实际施工量少了很多,核算下来比预算单少了差不多20%的工程量,少了1万多块钱。”

李先生表示,自己已经多次跟装修公司协商工程结算事宜,但都未得到解决。2022年9月中旬,李先生称自己将实际工程量详细表格发装修公司,再次郑重提出协商,愿意按实际工程量的基础上加10%的施工难度费给付装修公司,但被装修公司拒绝。

公司回应:“全包”项目不能按照预算表价格计算

3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合肥艺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汪经理。其称自己跟李先生签订的是闭口合同,起初总价是10万余元,装修工程量不增不减。“闭口合同就是说在施工过程中我们的工程量是不增加也不减少的,这样能避免一些纠纷。”汪经理表示,施工过程中已经为李先生取消了主材柜子的安装,总价格减掉了近一万块钱。“后来在装修后他还认为我们的价格偏高,要求按照预算实际算价格,这肯定不行。”

为何不按照预算单约定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价格?汪经理表示,装修一般分为全包项目和半包项目。如果是半包项目,会在预算单规定工程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但是全包项目就不能按照预算单来计算。“半包项目就是装修主材是由业主自己买,我们只是负责施工。但是他选择的是做全包项目,就是施工和主材放在一起整体打包,总价给一个优惠,是绑定价格就不能动了。”

汪经理称,如果李先生选择的是半包项目,肯定按照实际工程量来算,但全包项目已经整体打过折扣了,就不能按照预算表的价格来计算。“我的工程量都是打包在一起的,有的项目亏钱,有的项目挣钱,所以整体打包平均下来。现在让我单独按照实际计算肯定不行。”汪经理说。

律师:预算单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于李先生的经历,安徽省律师协会消保委委员、安徽典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金华认为,预算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装修公司在预算计划表备注中写有‘本工程决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及项目以实际为准’,应按照预算单来施工。”陈金华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此外,陈金华提醒,对工程量减少的事实,消费者应承担举证责任,即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少于合同或者合同附件中列明的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消费者与装修公司遇到此类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介入调解。若调解不成可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图为受访者提供)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民李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称其于合肥艺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和预算单等。可装修完经过估算才发现工程量少了1万多元,李先生要求装修公司退款遭到拒绝。对此,装修公司表示,预算单是指“半包”装修的工程量,“全包”装修则不能按此预算单计算。

市民投诉:装修完发现实际工程量变少

2021年10月,家住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华商广场的李先生与合肥艺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和附件《施工图》《合肥艺唐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单》,定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开工。

“我当时要求逐项核对工程量,但他(装修公司)说后期以实际为准,而且《预算单》说明栏第7条也注明‘本工程决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及项目以实际为准’。”李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在装修结束后,装修公司却不愿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李先生称,2021年10月16日,其当时估算工程量实际金额应跟合同约定价格少约23000元,要求装修公司重签合同,但被以所谓行规和估算不准拒绝,装修公司称预算的总价不会超过实际总价10%。“后来完工后我发现实际施工量少了很多,核算下来比预算单少了差不多20%的工程量,少了1万多块钱。”

李先生表示,自己已经多次跟装修公司协商工程结算事宜,但都未得到解决。2022年9月中旬,李先生称自己将实际工程量详细表格发装修公司,再次郑重提出协商,愿意按实际工程量的基础上加10%的施工难度费给付装修公司,但被装修公司拒绝。

公司回应:“全包”项目不能按照预算表价格计算

3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合肥艺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汪经理。其称自己跟李先生签订的是闭口合同,起初总价是10万余元,装修工程量不增不减。“闭口合同就是说在施工过程中我们的工程量是不增加也不减少的,这样能避免一些纠纷。”汪经理表示,施工过程中已经为李先生取消了主材柜子的安装,总价格减掉了近一万块钱。“后来在装修后他还认为我们的价格偏高,要求按照预算实际算价格,这肯定不行。”

为何不按照预算单约定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价格?汪经理表示,装修一般分为全包项目和半包项目。如果是半包项目,会在预算单规定工程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但是全包项目就不能按照预算单来计算。“半包项目就是装修主材是由业主自己买,我们只是负责施工。但是他选择的是做全包项目,就是施工和主材放在一起整体打包,总价给一个优惠,是绑定价格就不能动了。”

汪经理称,如果李先生选择的是半包项目,肯定按照实际工程量来算,但全包项目已经整体打过折扣了,就不能按照预算表的价格来计算。“我的工程量都是打包在一起的,有的项目亏钱,有的项目挣钱,所以整体打包平均下来。现在让我单独按照实际计算肯定不行。”汪经理说。

律师:预算单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于李先生的经历,安徽省律师协会消保委委员、安徽典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金华认为,预算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装修公司在预算计划表备注中写有‘本工程决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及项目以实际为准’,应按照预算单来施工。”陈金华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此外,陈金华提醒,对工程量减少的事实,消费者应承担举证责任,即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少于合同或者合同附件中列明的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消费者与装修公司遇到此类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介入调解。若调解不成可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图为受访者提供)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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