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今天草莓味,明天苹果味,后天橘子味。”“第一次接触电子烟,嘴巴甜甜的,觉得很有意思。”近年来,电子烟凭借着“戒烟神器”“健康无害”“时尚个性”“口味众多”等概念风靡市场,成为不少年轻人眼中的“潮玩”。电子烟附上了社交属性,也成为让年轻人成瘾的网红产品。
事实上,这种“调味”类的电子烟早已经被明令禁止销售。然而,在利润的驱使下,新颖造型、多变口味、低廉价格,一些极具迷惑性的“三无”电子烟产品悄然出现。
近日,合肥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水果味电子烟案件,摧毁了1个非法经营电子烟网络,抓获涉案嫌疑人31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今年1月,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店铺存在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行为,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进行售卖。
在市局业务部门指导下,庐阳分局实地探访了市区10余处电子烟体验馆,全力开展线索摸排工作,一个由“上家”郑某连非法生产电子烟,“下家”李某金代理销售的犯罪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2月6日,在合肥市公安局食药环知犯罪侦查支队的统一指挥下,庐阳分局组织力量分成15个抓捕小组,分赴广东深圳、东莞、泉州等地,在相关单位大力支持下,对李某金、郑某连等人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团伙成员31人,扣押涉案资金242万元,查获非法电子烟及奶茶杯、可乐罐等新型电子烟共10万余支。
经审讯,郑某连、李某金等人对明知国家禁止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规定,依旧铤而走险,非法生产该类电子烟,并分销至全国各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大多数电子烟的烟液中同样含有成瘾物质尼古丁,甚至还可能含有传统卷烟中没有的毒性物质,只要吸入,就会对身体产生伤害!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随后,在电子烟市场上,披上“奶茶杯”“可乐罐”等马甲的调味电子烟开始“变装”出现。此类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包装极具隐蔽性、欺骗性、诱导性。
如果您的身边有人在贩卖、吸食此类电子烟或是有发现类似信息出现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大皖新闻记者 赵琳 通讯员 合公新 实习生 管礼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