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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你身边的电动车还在“飞线充电”吗?

©原创 2023-03-02 18:05

大皖新闻讯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两天全省各地都开展起电动车违法乱象专项治理。除了关注电动车道路行驶问题,《条例》中还涉及到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等相关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800万辆,它已成为城市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而关于电动车的停放、充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城市治理的一大重点,如何让百姓有地方停车、有地方充电?面对飞线充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有关部门又将如何采取行动?针对这些问题,大皖新闻记者来到合肥多个小区实地探访。

地点一:合肥市绿怡居小区

3月2日上午10点左右,大皖新闻记者来到位于蜀山区东至路上的绿怡居东区,刚一进小区,记者就看到一片空旷区域上设置了一排电动车公用充电桩,每个充电插座基本上都处于使用状态。充电桩的计费标准为2角/小时,居民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以及APP办卡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但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类似的电动车公用充电桩在小区内并不多见,目前只有几个出入口处有。记者看到,小区单元外的空旷区域设有专门的停放区,大部分电动车都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绿怡居小区内的公用充电桩。

绿怡居小区为居民划定的停车区域。

记者还看到,有少量电动车停放在单元楼梯间内,一些充电插板有的躺在地面,有的拴在一楼的防盗窗栏上,还有的塞在牛奶箱内。个别充电板虽然闲置但电源灯仍在亮着,还有些充电插板长时间暴露在外,电线绝缘皮出现破损。顺着充电插板往上看,电线犹如藤蔓一样附在墙上,电线从不同楼层伸出,与各种管道交织在一起。

绿怡居小区某单元楼前的飞线。

正准备骑电动车去买菜的刘阿姨告诉记者,她家住在二楼,拉了根电线平时给电动车充电,“我也知道拉线存在安全隐患,但就图个方便。”刘阿姨说,如果小区里的公用充电桩足够的话,自己肯定愿意放那充。“一个小时也就2毛钱,还更安全,但目前小区的充电桩太少了,根本用不过来。”另一位朱阿姨也告诉记者,她平时都是放在单位充电,“小区虽然装设充电桩,但覆盖率还不够。”

地点二:合肥市航鑫家苑小区

在望江西路与石台路交叉口的航鑫家苑小区,记者发现虽然在小区1号楼楼下就有一个10座的公用充电桩,但仍有居民从楼上私拉电线。继续往小区里走,记者发现不少楼栋下都设置了充电桩,但飞线充电在小区里仍很常见。在航鑫家苑5号楼下,大皖新闻记者看到,两辆电动车正在飞线充电,而5号楼下就有一个10座的充电桩。

航鑫家苑小区飞线充电。

大皖新闻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的诸多低矮老旧楼栋飞线充电现象普遍,飞线和插座垂挂在单元门旁或窗户边。“我们都是这样充电,我住在2楼,从2楼拉线充电。”一位女士表示,楼下的充电桩不够用,很多电动车充电排不上,“如果充电桩多了,就在充电桩充更方便,我们情愿不拉线,省得从家接电,下雨天还要给插座套塑料袋。”

地点三:合肥手表厂小区

中午12点半,大皖新闻记者来到望江东路与宿松路交口的手表厂小区,该小区飞线充电的现象更为严重。在小区13栋,记者看到一单元、三单元各有一个黄色的充电插座从楼上居民家中飞线挂到路边的香樟树树干上,甚至还有充电插座直接拖放在路面上。

手表厂小区外整齐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在小区18栋东侧的一处10座智能充电桩,记者看到只有一辆电动车正在充电,还有居民将2楼拉下的飞线缠绕在智能充电桩上。当记者来到另一处露天充电桩时,现场的情况如出一辙。

手表厂小区,一充电桩上挂着居民私拉的飞线。

12点47分,大皖新闻记者看到一位女子骑车归来,她熟练地拿起从家中私拉的飞线给电动车充电。大皖新闻记者提醒飞线充电的危险性,女子则表示大家都是飞线、拉线充电,虽然小区有充电桩,但充电桩少,在自家楼下充电不需要跑太远。至于飞线充电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在外面充,又不是在家里面充,危险什么!”女子不以为然地说。

手表厂小区的保安介绍,小区去年安装了3处充电桩,但不够用,居民没地方充电只好拉飞线。对于飞线充电的危害,该保安表示,物业平时也会进行宣传。

社区回应:劝阻为主,将积极引进公用充电桩

荷叶地街道绿怡居社区党委副书记宋俊告诉记者,绿怡居小区于2004年建成交付,共有居民住宅3600户,常住人口近万人。近年来其保有量不断上升。据统计,绿怡居小区非机动车保有量约4000余辆。

针对目前停车区域受限、充电桩无法满足居民需求、私拉飞线等问题,宋俊说,首先将安排物业加强每日巡查,对于堵塞单元楼梯口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同时社区也会安排网格员或者联系消防部门定期去小区宣传、发放安全传单。“最重要的一点是目前小区内的充电桩覆盖率不够,无法满足大量电动车主的充电需求。”宋俊告诉记者,目前社区已经通过人大上报了一个民生实事项目,即小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改造计划,开辟用于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同时积极引入非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解决困扰居民的停车难和充电难的问题。“现在也正在和充电桩进驻单位进行洽谈,目前大部门充电桩都是一元钱充电4小时,而我们入驻的充电桩已经谈到一元钱充5小时,也希望减轻居民的充电成本。”

对于有居民称充电桩不够用的反映,希望增加充电桩,航鑫家苑所在的丁香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已经作为“民生工程”项目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与物业沟通、积极选址增建充电桩,但充电桩的选址需要多方考虑,现阶段也将联合派出所、消防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向居民宣传飞线充电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减少飞线充电的现象。而望江东路社区工作人员则表示,飞线充电问题属于老旧小区的共性问题,现阶段只能加强宣传。

延伸阅读——

事关消防安全,对这些电动车违法行为说不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记者看到,在《条例》中第四章、第六章都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停放规范。其中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村(居)民委员会、主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有权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举报。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对有关单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孙召军 摄影报道

编辑 张大为

大皖新闻讯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两天全省各地都开展起电动车违法乱象专项治理。除了关注电动车道路行驶问题,《条例》中还涉及到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等相关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800万辆,它已成为城市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而关于电动车的停放、充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城市治理的一大重点,如何让百姓有地方停车、有地方充电?面对飞线充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有关部门又将如何采取行动?针对这些问题,大皖新闻记者来到合肥多个小区实地探访。

地点一:合肥市绿怡居小区

3月2日上午10点左右,大皖新闻记者来到位于蜀山区东至路上的绿怡居东区,刚一进小区,记者就看到一片空旷区域上设置了一排电动车公用充电桩,每个充电插座基本上都处于使用状态。充电桩的计费标准为2角/小时,居民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以及APP办卡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但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类似的电动车公用充电桩在小区内并不多见,目前只有几个出入口处有。记者看到,小区单元外的空旷区域设有专门的停放区,大部分电动车都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绿怡居小区内的公用充电桩。

绿怡居小区为居民划定的停车区域。

记者还看到,有少量电动车停放在单元楼梯间内,一些充电插板有的躺在地面,有的拴在一楼的防盗窗栏上,还有的塞在牛奶箱内。个别充电板虽然闲置但电源灯仍在亮着,还有些充电插板长时间暴露在外,电线绝缘皮出现破损。顺着充电插板往上看,电线犹如藤蔓一样附在墙上,电线从不同楼层伸出,与各种管道交织在一起。

绿怡居小区某单元楼前的飞线。

正准备骑电动车去买菜的刘阿姨告诉记者,她家住在二楼,拉了根电线平时给电动车充电,“我也知道拉线存在安全隐患,但就图个方便。”刘阿姨说,如果小区里的公用充电桩足够的话,自己肯定愿意放那充。“一个小时也就2毛钱,还更安全,但目前小区的充电桩太少了,根本用不过来。”另一位朱阿姨也告诉记者,她平时都是放在单位充电,“小区虽然装设充电桩,但覆盖率还不够。”

地点二:合肥市航鑫家苑小区

在望江西路与石台路交叉口的航鑫家苑小区,记者发现虽然在小区1号楼楼下就有一个10座的公用充电桩,但仍有居民从楼上私拉电线。继续往小区里走,记者发现不少楼栋下都设置了充电桩,但飞线充电在小区里仍很常见。在航鑫家苑5号楼下,大皖新闻记者看到,两辆电动车正在飞线充电,而5号楼下就有一个10座的充电桩。

航鑫家苑小区飞线充电。

大皖新闻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的诸多低矮老旧楼栋飞线充电现象普遍,飞线和插座垂挂在单元门旁或窗户边。“我们都是这样充电,我住在2楼,从2楼拉线充电。”一位女士表示,楼下的充电桩不够用,很多电动车充电排不上,“如果充电桩多了,就在充电桩充更方便,我们情愿不拉线,省得从家接电,下雨天还要给插座套塑料袋。”

地点三:合肥手表厂小区

中午12点半,大皖新闻记者来到望江东路与宿松路交口的手表厂小区,该小区飞线充电的现象更为严重。在小区13栋,记者看到一单元、三单元各有一个黄色的充电插座从楼上居民家中飞线挂到路边的香樟树树干上,甚至还有充电插座直接拖放在路面上。

手表厂小区外整齐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在小区18栋东侧的一处10座智能充电桩,记者看到只有一辆电动车正在充电,还有居民将2楼拉下的飞线缠绕在智能充电桩上。当记者来到另一处露天充电桩时,现场的情况如出一辙。

手表厂小区,一充电桩上挂着居民私拉的飞线。

12点47分,大皖新闻记者看到一位女子骑车归来,她熟练地拿起从家中私拉的飞线给电动车充电。大皖新闻记者提醒飞线充电的危险性,女子则表示大家都是飞线、拉线充电,虽然小区有充电桩,但充电桩少,在自家楼下充电不需要跑太远。至于飞线充电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在外面充,又不是在家里面充,危险什么!”女子不以为然地说。

手表厂小区的保安介绍,小区去年安装了3处充电桩,但不够用,居民没地方充电只好拉飞线。对于飞线充电的危害,该保安表示,物业平时也会进行宣传。

社区回应:劝阻为主,将积极引进公用充电桩

荷叶地街道绿怡居社区党委副书记宋俊告诉记者,绿怡居小区于2004年建成交付,共有居民住宅3600户,常住人口近万人。近年来其保有量不断上升。据统计,绿怡居小区非机动车保有量约4000余辆。

针对目前停车区域受限、充电桩无法满足居民需求、私拉飞线等问题,宋俊说,首先将安排物业加强每日巡查,对于堵塞单元楼梯口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同时社区也会安排网格员或者联系消防部门定期去小区宣传、发放安全传单。“最重要的一点是目前小区内的充电桩覆盖率不够,无法满足大量电动车主的充电需求。”宋俊告诉记者,目前社区已经通过人大上报了一个民生实事项目,即小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改造计划,开辟用于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同时积极引入非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解决困扰居民的停车难和充电难的问题。“现在也正在和充电桩进驻单位进行洽谈,目前大部门充电桩都是一元钱充电4小时,而我们入驻的充电桩已经谈到一元钱充5小时,也希望减轻居民的充电成本。”

对于有居民称充电桩不够用的反映,希望增加充电桩,航鑫家苑所在的丁香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已经作为“民生工程”项目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与物业沟通、积极选址增建充电桩,但充电桩的选址需要多方考虑,现阶段也将联合派出所、消防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向居民宣传飞线充电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减少飞线充电的现象。而望江东路社区工作人员则表示,飞线充电问题属于老旧小区的共性问题,现阶段只能加强宣传。

延伸阅读——

事关消防安全,对这些电动车违法行为说不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记者看到,在《条例》中第四章、第六章都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停放规范。其中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村(居)民委员会、主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有权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举报。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对有关单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孙召军 摄影报道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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