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2月28日消息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安徽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耕〔2021〕3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2023年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乡(镇、街道)的通知》(皖自然资耕函〔2023〕16号)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2022年度耕地保护考核结果,以及警示约谈、问责等情况,经组织推荐合肥市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11个,分别为:巢湖市4个(坝镇、庙岗镇、柘皋镇、中垾镇),庐江县4个(同大镇、白湖镇、金牛镇、乐桥镇),肥东县3个(张集乡、元疃镇、陈集镇)。现将补偿激励乡(镇、街道)名单面向社会公众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双休日除外)。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监督电话:0551-62779608、62778589。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