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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留肥过年可获500元补助!合肥出台多项措施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

©原创 2023-01-17 20:59

大皖新闻讯  1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合肥市出台《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促就业若干政策举措》,通过留工关怀、吸纳就业等措施,帮助企业稳工稳产,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努力推动经济实现开门红。

该政策规定,对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正常留工生产经营的合肥市“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加强春节留工关怀,按外市籍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合肥市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招用外市籍人员首次在肥就业(含四县一市人员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5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新增就业补贴。该政策与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此外,合肥市鼓励员工早日返岗,2023年1月22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的企业,予包车费用5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倡导用工盈余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对有临时性岗位需求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根据共享职工人数,按照不少于1000 元/人/月标准给予输出员工企业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合肥市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底。困难行业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补齐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底,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就业精准服务方面,合肥市将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及时开展用工指导,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并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 通过开展“返乡乐业·就在合肥”就业服务活动,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范家生 大皖新闻记者 吴碧琦

编辑 彭玲

大皖新闻讯  1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合肥市出台《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促就业若干政策举措》,通过留工关怀、吸纳就业等措施,帮助企业稳工稳产,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努力推动经济实现开门红。

该政策规定,对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正常留工生产经营的合肥市“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加强春节留工关怀,按外市籍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合肥市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招用外市籍人员首次在肥就业(含四县一市人员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5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新增就业补贴。该政策与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此外,合肥市鼓励员工早日返岗,2023年1月22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的企业,予包车费用5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倡导用工盈余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对有临时性岗位需求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根据共享职工人数,按照不少于1000 元/人/月标准给予输出员工企业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合肥市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底。困难行业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补齐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底,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就业精准服务方面,合肥市将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及时开展用工指导,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并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 通过开展“返乡乐业·就在合肥”就业服务活动,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范家生 大皖新闻记者 吴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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