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道路施工未完善相关手续且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这不仅违法,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日前,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治超大队执法人员在国道206线巡查时,及时制止了一起违法挖掘路面行为。
当日上午,治超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国道206线合淮路1051K+100m处时发现,路肩有多处被施工单位挖出面积约60CM*60CM的深坑,而且施工方未在施工地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得知,该工程为某乡镇的便民路灯杆工程,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现场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地点两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随即,执法人员找到该乡相关负责人,向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埋设管线的具体规定。该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停工,并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手续,设置好安全警示标志。
史晓华 大皖新闻记者 刘旸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