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近日,由合肥市教育、民政、财政、卫生、残联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合肥市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炉,对于残疾儿童和少年,合肥市将按照就近便利入学的原则,促进普通教育和残疾教育的融合办学,同时加大对残疾儿童家庭的补助力度。
适龄残疾儿童要就近就便入学
据了解,根据规划,到2025年,合肥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实现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逐步实现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覆盖,资源教师逐步配齐,增加特教班布点。基本完成特殊教育学校“两头延伸”工作。
各县(市)区要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探索在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全市听、视障特殊教育招生逐步集中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智障、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的特殊教育招生以县(市)区为主。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或班);积极推动合肥市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各县(市)区要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附属幼儿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办好中等职业教育部,鼓励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办中等职业教育班(部),创建中等职业教育“一校一品”。到2025年,形成市县两级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拒绝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普通职业培训机构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
探索普校与特教集团化融合办学
残疾儿童如何融入普通孩子中?这需要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融合。根据规划,合肥市将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支持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依据安徽省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支持各类特殊教育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及研究,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时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下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的常态化模式。
每个县区将设一个区属特教学校
据悉,2023年底前,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要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区属特殊教育学校,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在2025年底前完成,四县一市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达到标准。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过渡期间,在原有特教班布点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增设1-3所普通学校特教班布点,满足残疾儿童就近入学需求。
加大多特教的投入。合肥市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每年不低于8000元/生的标准,学前、高中阶段比照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度提高,在校残疾学生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标准执行。对残疾学生实行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全免费教育,给予各阶段残疾学生(幼儿)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不低于每年3000元/生。在此基础上,对经依法鉴定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学生(幼儿)给予专项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每年2500元/生。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
大皖新闻记者 张晓嵘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