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0月17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设立合肥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悉,在工作机制上,合肥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市市场监管局、县(市)区局、市场监管所三级调解联动机制。同时与市中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拓展消费纠纷化解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权利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途径化解纠纷。
在运行保障上,合肥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远程视频调解室,满足线上线下双向调解需求。此外,市司法局给予业务指导和培训,市中院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在人员配置上,调解员队伍由从事消费维权相关工作背景的人员组成,主要从市场监管系统、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等相关人员中选聘,建立一支“高效、专业、为民”的调解员队伍。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可以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消费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缓解基层工作压力,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与幸福指数,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