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9月21日,记者了解到,合肥推广实行“交房即办证”,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为优化合肥市营商环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印发《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工作方案》,推动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推广实行“交房即办证”。
合肥市房产局和合肥市自规局加强部门联动合作,实现房屋赋码,同步建立不动产单元表和商品房预售楼盘表,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标识,实现预售信息、备案信息与预告登记信息实时共享核验的要求,推动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推广实行“交房即办证”。
具体来说,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在建新建商品房楼盘表时生成房屋编码,楼盘表发布完成后,将赋予房屋编码的预售楼盘表数据推送至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取预售楼盘表信息,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房屋编码做一一对应。
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步建立不动产单元表,并与新建商品房楼盘表建立动态一一对应关系,以不动产单元代码(房屋编码)为识别码实现销售信息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交互共享。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在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时,同步将相关信息(含房屋编码)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实时完成预告登记。
按照《工作方案》,合肥市房产局和合肥市自规局做好相应业务系统的改造提升,保证信息交互要实时准确,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企业少跑腿。交易管理部门和登记部门要继续加强协作联动,具体承办科室严格按照议定规则和流程办理相关业务,共同完善流程、加大创新,提升办理质效,工作中遇到问题协商解决、共同推进,确保目标实现。
据了解,早在2020年年底,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包河区高速时代首府交房现场首次启动“交房即发证”试点,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简化了购房人的办证手续,避免了购房人因未拿到房产证而阻碍落户、子女上学、抵押贷款等烦恼。这一举措实现了购房人居住权与产权同步,保障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