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通车”留言,咨询个人是否可以缴存公积金以及如何办理。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合肥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并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修订版)规定:本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较为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二)具有本市户籍;(三)以个人名义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zx.hefei.gov.cn)政策法规。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点击“业务办理-个人缴存”进入办理页面。详情请致电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0551-12329。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