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通车留言称,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2个人名字。如果离婚了,房产归某一方,想要把对方的名字去掉,需要怎么操作?目前还存在贷款未还清。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双方持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前往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理即可。因您的房产登记信息含有抵押权,您还需联系抵押权人协助您共同办理。为方便您办理,现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咨询电话附后:直属分中心:62536016;瑶海分中心:62072530;庐阳分中心:62160300;蜀山分中心:62072566;包河分中心:62072587;中心一科(负责新站办证):62333112。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