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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涉及合肥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原创 2021-11-25 15:5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1月22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关于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局拟对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概况: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与蜀山区,总长约5.1千米。其中主线南至樊洼路,北至北二环,长约2.9千米,规划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宽70米;西北二环节点向北改造合淮路1.3千米,长江西路-樊洼路0.9千米地面辅道拓宽。具体建设方案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本次改扩建时,生态保护红线内不进行施工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桥梁、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97748.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54万元,占总投资的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冲洗废水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设置弃渣排水池,弃渣在排水池中通过排水和蒸发实现固化,严禁直接排入河流。工程涉水路段不设涉水桥墩,一跨过南淝河。运行期间全线设置完善的雨污管网系统,道路路面径流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在涉及董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非生态红线内),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收集池,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做好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硬质围挡,场区道路硬化处理等“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安装视频监控与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推行渣土阳光运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申领环保标牌并使用达标油品,将因项目施工引起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产噪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避免扰民事件发生,施工机械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设置围挡设施和临时隔声屏障。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减缓施工的噪声影响。 应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问题。结合沿线现状和规划,实施声屏障等切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后加强道路及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使用效果处于正常水平;与公安、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设置限速及禁鸣标志等交通管理设施;项目应预留充足经费,建立群众意见定期回访制度和敏感点噪声定期监测制度,对群众反映区段及时进行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环保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项目运行噪声影响,确保达到本项目预测的环境保护目标值。 

(四)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严禁随意破坏绿化和额外占用土地;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要及时进行平整或生态恢复。

 (五)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你单位及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工程设计、施工阶段应进一步细化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预留不可预见经费。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受理部门:驻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51-63537078

邮箱:hfssthjjck@163.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编辑 王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1月22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关于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局拟对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概况: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与蜀山区,总长约5.1千米。其中主线南至樊洼路,北至北二环,长约2.9千米,规划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宽70米;西北二环节点向北改造合淮路1.3千米,长江西路-樊洼路0.9千米地面辅道拓宽。具体建设方案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本次改扩建时,生态保护红线内不进行施工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桥梁、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97748.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54万元,占总投资的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冲洗废水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设置弃渣排水池,弃渣在排水池中通过排水和蒸发实现固化,严禁直接排入河流。工程涉水路段不设涉水桥墩,一跨过南淝河。运行期间全线设置完善的雨污管网系统,道路路面径流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在涉及董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非生态红线内),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收集池,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做好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硬质围挡,场区道路硬化处理等“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安装视频监控与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推行渣土阳光运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申领环保标牌并使用达标油品,将因项目施工引起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产噪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避免扰民事件发生,施工机械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在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设置围挡设施和临时隔声屏障。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减缓施工的噪声影响。 应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问题。结合沿线现状和规划,实施声屏障等切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后加强道路及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使用效果处于正常水平;与公安、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设置限速及禁鸣标志等交通管理设施;项目应预留充足经费,建立群众意见定期回访制度和敏感点噪声定期监测制度,对群众反映区段及时进行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环保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项目运行噪声影响,确保达到本项目预测的环境保护目标值。 

(四)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严禁随意破坏绿化和额外占用土地;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要及时进行平整或生态恢复。

 (五)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你单位及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工程设计、施工阶段应进一步细化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预留不可预见经费。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受理部门:驻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51-63537078

邮箱:hfssthjjck@163.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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