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1月7日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得到消息称,位于合肥市大强路与太平湖路交口的民康·葛大店花园小区某栋8楼有住户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11月8日早10点,记者赶到火灾现场。据遭遇火灾的住户表示,火灾发生于7日晚8点多,电动车在屋内充电时燃烧,导致火情。住户称,现场的火势并不大,主要是浓烟和高温,致使屋内被熏黑,自家部分财物受损。消防已于当日晚些时间扑灭火情。
失火楼栋。
现场:屋内漆黑一片 大量物品受损
11月7日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接到消息称,位于合肥市大强路与太平湖路交口的民康·葛大店花园小区某栋8楼发生了一起火灾,还有浓烟从窗口飘出。11月8日早10点,记者前往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房门大开,里面的住户正在清理已是狼藉一片的房屋。
记者在屋内看到,房屋的大部分都被熏烤焦黑,屋内停放着一辆只剩骨架的电动车。屋内其他物品有的被高温烤至变形,有的则落满了尘埃。客厅和阳台受损最为严重,阳台的门框已经被完全烧毁,附近的墙皮脱落。
火灾后的客厅。
11月8日早10点多,记者采访了正在清理打扫的住户徐先生。徐先生对记者表示,虽然当时火势不是很大,但是屋内的高温和浓烟还是让他们蒙受了不小的损失。“昨天风还很大,烟吹得到处都是。”徐先生的电动车已经焚毁,“沙发烧了一半”,阳台的门框因为是塑料的,在长时间高温下也起火燃烧,现在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屋内的其他小物件,包括小孩的书包和书本,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小东西虽然不是很值钱,但是一样一样置起来也麻烦。”虽然遭此一劫,不幸中的万幸是家里人都安然无恙。
失火的电动车。
讲述:电动车放置在客厅靠近阳台的地方充电
11月8日早10点多,徐先生的妻子向记者介绍称,她是7日晚7点左右回到家中,将电动车推到家中充电的,当时就放在客厅靠近阳台的地方。晚8点多,电动车开始起火冒烟。“我一开始和两个小孩在家里,后来看到客厅电动车着火了,就赶紧把孩子带下来报警了。”徐先生描述说,“(家里)两个小孩,大的在洗澡,小的在房间里面,小孩先看到起火了,抱着妈妈都不敢动。”
随后,正在上班的徐先生接到爱人的电话,急忙赶回家中。“我车子停在马路边,车门都没关,就从大马路上往家跑回来了。”看到妻子和孩子在楼下毫发无损,徐先生本来想带灭火器去救火,“带着两个灭火筒就上了楼”,但是被浓烟挡住了。“没有很大的明火,只是烟大。我到了门口趴在地上一看,电瓶车不停地冒黑烟,又呛人又遮眼睛,我也进不去了。”
徐先生反映,附近有多个消防站,消防队员赶来比较及时,但在救火时也遇到一定的困难。“消防车子停在小区楼下的花坛边进不来,(楼里的)消防栓也没有水,没办法用,我只能在那里干着急”,徐先生说。记者在楼道中亦看见消防栓的玻璃门碎片。最后,是两个穿防护服的消防员带灭火器上来扑灭了火情。所幸火势并不严重,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
楼道中消防栓门碎片。
记者拨打了该栋楼张贴的“消防安全楼长”刘女士的电话,希望了解一下本次事故的其他细节。但对方表示,自己是代接电话,具体细节不太清楚,需要等负责人到后再联系记者。数小时后,记者收到相关负责人的简短回复:“这边起火原因还需要消防大队给鉴定结果”。
消防提醒,电动车充电易引发火灾,请勿将电动车推入楼内,放置于楼梯间、走廊或室内进行充电,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失。
目前,我省各地有关部门已着手全面整治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现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者,将根据法律法规予以相应惩处。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见习记者 刘畅 记者 许佳 摄影报道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