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咨询,网传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人才安居政策,在合肥市重点企业名录上的企业员工不用落户,由单位申请方可在合肥购买第一套住房,麻烦问一下此提问附件上传的企业目录和相关政策是否为真?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我市于2020年9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简称“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政策”,与“重点企业”不是同一概念。来件人可按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政策规定要求进行申请。
一是强化人才安居保障。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分别按220m²、180-160m²、140m²、120m²、90m²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新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²、70m²和50m²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可分别按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放宽至当期限额的两倍。
二是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加大稳岗力度,对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三是深化企业技术合作,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实付工薪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