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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巢湖市区禁止活禽交易!

©原创 2021-09-27 22:5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巢湖发布微信号消息:近日,巢湖发布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巢湖市区禁止活禽交易。

实施范围:巢湖市城区即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亚父街道、天河街道范围内。

实施对象:巢湖市城区内一切从事家禽产品经营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直销店、加工点、流动摊点、餐饮服务单位等。

在本市区范围内除经批准同意设立的交易、屠宰场所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活禽交易、宰杀经营活动。

进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家禽产品应当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疫脚环或其他产品标识,方可流通、销售。脚环二维码或其他产品标识应当可扫出或标明家禽产品的品名、产地、屠宰企业名称、屠宰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加工、使用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检疫脚环或其他产品标识的家禽产品。

对未经批准在巢湖市城区从事活禽交易、屠宰经营活动的,将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合政令2021年第211号)相关条款给予查处。

家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人工驯养繁殖被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禽类动物的活体和屠宰后的禽产品。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巢湖发布微信号消息:近日,巢湖发布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巢湖市区禁止活禽交易。

实施范围:巢湖市城区即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亚父街道、天河街道范围内。

实施对象:巢湖市城区内一切从事家禽产品经营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直销店、加工点、流动摊点、餐饮服务单位等。

在本市区范围内除经批准同意设立的交易、屠宰场所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活禽交易、宰杀经营活动。

进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家禽产品应当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疫脚环或其他产品标识,方可流通、销售。脚环二维码或其他产品标识应当可扫出或标明家禽产品的品名、产地、屠宰企业名称、屠宰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加工、使用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检疫脚环或其他产品标识的家禽产品。

对未经批准在巢湖市城区从事活禽交易、屠宰经营活动的,将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合政令2021年第211号)相关条款给予查处。

家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人工驯养繁殖被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禽类动物的活体和屠宰后的禽产品。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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