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27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回复网友时表示,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仍继续执行。具体如下:
网友留言称,他是来自淮南的一名中学教师(一级职称),欲在合肥购房,继续从事教育事业,服务省城。近期,得知咱们合肥房产局对省内其他地市的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有照顾政策,但是今年8月15日已政策到期,我没把握住机会,有些遗憾。在此,恳请市政府、房产局能够把此项人才引进住房政策再延长1-3年,或者依次为参考,出台更加人性化的政策。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仍继续执行。其中规定,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我市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以先行落户;上述人才在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住房。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