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8日下午4时49分,合肥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563出警巡控车接到110指令,在磨子潭路南岗某小区一户阳台着火。
警情就是命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是命令!民警黄继华带领辅警丁平、石朝东三人拉响警笛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在该小区5栋的楼梯口有很重的烟味,而且19楼还有黑烟向外蹿出。
民警迅速通知停在消防通道上的车辆的车主将车子开走,又将围观群众疏散,为消防车迅速到达现场争取时间。
然后黄继华等三人带上警车上的灭火器迅速向19楼奔去,到达19楼楼梯口浓烟滚滚,气味呛鼻,有几名物管人员在现场。经处警同志初步了解,是1902室的一名老人在阳台堆放一些杂物着火,着火点是高层楼房,火势一旦没有控制住,后果不堪设想,情况十分危急。
民警、辅警黄继华、丁平、石朝东三人一边紧急进入火灾现场施救,一边组织物管人员帮助灭火,竭尽全力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民辅警和随后赶到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火情被顺利扑灭,无人员受伤,最大程度减少了群众的经济损失。民警还对火灾现场进行仔细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此次救火过程中,井岗派出所民警、辅警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将人民群众损失降到最低,彰显了警民协作的典范,并羸得了群众的好评。
马火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