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长丰县一90后男子陈某三次到同一户人家入室盗窃,前两次分别偷得8包香烟和6元钱,第三次再前往盗窃时,发现室内竟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即刻逃离现场。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初,被告人陈某至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姚公庙,进入慕某的租房内,窃取红皖牌硬壳香烟8包;2020年9月18日中午,陈某进入慕某住所,窃取现金6元;2020年10月7日中午,陈某第三次进入慕某住处,入室准备盗窃时,因发现室内有监控逃离现场。
另查明,2020年10月31日,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归案。红皖牌硬壳香烟8包,购买价格144元。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陈某前犯盗窃罪被判拘役后又犯本罪,构成累犯,酌情从重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