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肥西法院刑庭审结了一起通过微信群以刷单方式实施的诈骗案件。被告人郭某某等三人通过小单返佣金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后,以卡单、超时、连单等借口欺骗被害人进行多次刷单以骗取被害人钱财,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8万余元。最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不等,同时并处一万元至两万元不等罚金。
据了解,2020年6月,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受害人孙某某在网上被人诈骗。经询问,孙某某告知了民警事发经过。
孙某某是无意间通过“XX福利群”里看到有发兼职广告,便主动加上了对方的微信,对方客服说兼职内容就是帮京东、天猫、淘宝等店家刷单增加销量。在客服的指导下,孙某某下载名为“传呼”的APP,注册登录后开始在该平台上操作。客服给孙某某指派了价值299元的订单,孙某某通过扫码第三方平台的二维码支付了299元,没过多久,客服通过微信转账给孙某某311元,即孙某某赚了12元的佣金。见有利可图,孙某某便主动要求继续刷单。
紧接着,客服给出了四联单,即要求孙某某连续支付四单商品的钱,且价格越来越高,最高一单达24900元。就在孙某某一笔一笔支付时,客服告知因已经超过两个小时,需要再次支付,孙某某便再次支付了24900元。当晚,客服又告知孙某某只完成了任务70%,需要继续刷单,孙某某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遂停止刷单。
公安机关经侦查,遭受类似骗局的并不止孙某某一人。后经进一步侦查,将被告人郭某某等三人抓获归案。三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诱骗被害人刷单的手法,供述了是如何一步步将受害人的钱财纳入自己口袋中的。
肥西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苏立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