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3日,合肥庐阳区李郢孜路道排项目一运输公司负责人来到庐阳区城管执法大队,为其公司4辆环保车在水源保护地处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缴纳了10万元罚款。据悉,这是迄今为止合肥市建筑垃圾类案件中开出的最高罚单。
2020年12月20日,庐阳区城管执法大队巡查至三十岗乡雷水路与杨岗路交口,发现该路段向西大概500米处,有一大堆黑灰建筑垃圾。经过测量,倾倒的建筑垃圾量达到489.6立方米。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发现,前一天晚8时10分至当日凌晨2时37分,连续有4辆装满有渣土的大型环保运输车经过该路段,而返回时却是空车,通过排查上述时间段车辆来回有30多趟。城管队员再根据车牌号调查了车辆GPS行驶轨迹,发现这几辆车确实是在事发时段经过此路段。经监控视频及车辆轨迹运行对比,运输公司承认了违法事实,表示愿意对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肥庐阳城管执法大队给违法运输土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恢复地块原貌,并根据《固废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规定,给予该公司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庐阳区西北部的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承载着合肥居民健康用水的需要,而周边时常有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发生。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行为,该城管执法大队通过对渣土运输车辆“严管”,对违法污染行为“重罚”,重拳整治建筑垃圾随意处置行为。与此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加大早晚对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和频率,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余韵 肖倩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项磊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