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按照“1+1+1+1+N”的工作思路,在行业内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
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以来,平台共采集录入各类信用信息一万余条,对3574家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分级工作,分两次发布了信用评价结果,并有效应用于招投标等环节,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行业清源”成效显著。
一、制定一套统一的评价标准
2018年5月,市城乡建设局启动了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市直部门座谈交流、征求行业专家、企业意见、调研学习先发地区经验,拟定了《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标准》设置了企业获得表彰、表扬、创优夺杯等信用加分项,并将企业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停工、约谈、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按招投标文件履约变更项目经理的、受到投诉、“清欠”中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质量问题严重,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等各类建筑市场乱象作为信用扣分的评价指标,每个信用指标赋予相应信用加减分值,以此作为信用量化评价的基础。
二、建立一个固定的信用管理平台
2019年,上线了“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并将《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嵌入平台系统。平台设置信用信息采集录入、信用信息审核、信用信息汇总统计、信用得分排名、信用修复等功能。信用信息采集在系统内选择相应指标并上传佐证材料,保证信用信息客观真实。信用信息审核环节,平台设置了初审、复审、审核、审批四级权限审核程序,确保每一则信用信息准确、无误、客观、公正。
三、形成一支稳定的征信队伍
成立了“合肥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属相关处室、单位及13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信用信息采集员,负责及时采集录入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各类不良行为记录,力争做到“发生即采集、信息不过夜”,确保信用信息“时采时用”。
四、公布一份信用评价结果“成绩单”
系统将企业各类信用得分汇总排名后,为区别企业大小规模、保证公平公正,按照不同资质等级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评价结果。具体分为:特、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在各资质等级的房建专业企业中:企业排名前10%的为该类别AAA级企业,10%(不含)—20%的为AA级企业,20%(不含)-30%的为该类别A级企业,30%(不含)—60%的为该类别B级企业,60%(不含)之后的为该类别C级企业。在各资质等级的市政专业企业中:企业排名前8%的为该类别AAA级企业,8%(不含)—18%的为AA级企业,18%(不含)-30%的为该类别A级企业,30%(不含)—60%的为该类别B级企业,60%(不含)之后的为该类别C级企业。
五、强化信用评价分级结果的“N”类应用
强化部门联动,扩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理念深入行业内每家企业。一是在建筑市场招投标环节应用。在有效最低价评审法、信价量化评审法和清单详细评审法中对AAA企业予以2%的信用折价;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技术文件评分中,针对AAA企业分别予以5分、3分的信用加分,让有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企业在市场竞争方面占劣势。二是在建筑业奖励政策方面应用。在每年合肥市政府为建筑业提供2000万的建筑业奖补资金兑现时。除审查企业是否满足奖励条件外,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同等情况下,优先兑现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企业。三是在建筑业评优评先方面应用。在每年优秀施工总承包企业、优秀市政企业及各类单项专业优秀企业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AA以上等级企业。四是在工程项目“双随机”检查方面应用。对于不同信用评价等级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采取“差别化”监管模式,在各类日常检查及专项督查中,对于AA以上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降低检查频次,对于B、C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加大检查频次。五是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方面应用。今年以来,我局出台了扶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经营良好、有一定实力、无严重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资质升级。六是在行政审批方面的应用。对于信用AA以上等级的企业,可以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服务,简化程序、优先办理。七是在帮扶建筑业企业融资方面应用。市城乡建设局定期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为有融资需求的AAA、AA企业与金融机构牵线搭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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