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2月26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类食品1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庐江县大润发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晏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庐江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