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 月19 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案。据悉,因丈夫在卧室内抽烟,引发夫妻二人吵架,被告人李某某将自己2 岁大的小儿子从14 楼扔下。庭审时,李某某多次情绪失控痛哭,对当初做出的傻事后悔不已。
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38岁的李某某与丈夫以及两个儿子共同居住在肥东县撮镇某小区14 楼。
2019年12月30日下午4时许,李某某与丈夫因为家庭琐事在家中发生争吵,李某某在争吵中情绪激动,将怀中抱着的次子从14楼家中阳台窗户扔下,并准备翻窗跳楼,被丈夫抱住拦下。随后,公安民警接群众报警后,在李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孩子因为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并多脏器破裂死亡。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时,被告人李某某表现得十分痛苦。在回忆案发情况时,她称是因为丈夫在卧室内闭窗抽烟,满屋子烟味,她去开窗子,并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丈夫听后生气了,找她吵架。小儿子被吓哭了,李某某抱起了小儿子。“他(丈夫)在客厅里找我吵,还把我推到阳台墙边,我走不过去,孩子一直在哭。当时我头脑也坏了,就不想活了,想和孩子一起死。”被告人李某某承认,她一时冲动把怀中的孩子扔了下去,自己也想跳下去的时候,被丈夫拦下了。
在最后陈述时,李某某再次痛哭,“我不想再见到他(丈夫),我恨他。”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