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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长租公寓再爆雷!“驻客房产”跑路 租客疑问啥时严厉监管?

©原创 2020-09-29 07:4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长租公寓“跑路”频发,住建部日前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力监管,杭州等地也出台监管政策。“安徽驻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又跑路了!”近日,合肥一位受害房东向记者爆料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合肥能像杭州一样,把长租公寓市场监管起来吗?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遭受损失。”

再爆雷:又有个“驻客房产”人去楼空

9 月22 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报道,在4 天内,中满集团、合肥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合肥诗品公寓这3 家经营长租公寓的房屋托管机构关门跑路。据了解,目前这几家公寓管理公司的受害者们分别成立了维权团队,通过向警方报案等手段集体维权。

近日合肥的王女士又向记者爆料,她所委托的长租公寓公司——安徽驻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王女士算是后知后觉的受害者了,因为早在8 月份就有市民投诉该公司的问题。9 月初,租客小张也发现了这家公司不对劲:他看上的一套房子标价每月租金1650 元,但驻客房产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半年租就能每个月便宜200 元,如果一年整租,每个月只要1210 元。小张支付了押金和1 年房租,可是住进去没多久,房东就要求收回房子,因为驻客房产没有按时给房东租金。

王女士是今年6 月1 日和驻客房产签订的托管协议。“按照协议,我房屋的租金是每个月1800 元,他们公司每个季度付我租金。”王女士表示,签了协议之后,驻客房产倒是给了她押金和3 个月房租,但是,9月6 日传出租客和房东们维权的消息,王女士不放心,问了一下自己的租客。一问之下,王女士的心情沉到了谷底。“租客是个刚毕业的学生,她跟我说,她的租金比驻客房产付给我的要便宜多了。”王女士发现这是典型的“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模式,于是赶紧去打听驻客房产代理公司的情况,发现位于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E 座的总部已经人去楼空。“后来我打听到他们搬到了绿地赢海,过去一看也早搬走了。”王女士说,出于同情,她提出和租客分摊损失的建议,“现在我们都在维权,我还到公安局经侦部门报了案。

很困惑:没“跑路”的长租公寓咋对付

遇到长租公寓跑路,受害的房东和租客欲哭无泪。“而对于那些还没跑路的长租公寓,我们该怎么维权?”一位房东说。

刚毕业的小周日前通过一家公寓管理公司在合肥市庐阳区鼎鑫中心租了一套房子,“季付租金每月1550 元,如果付一年,就是每月1050 元。”小周签了租赁协议后,支付押金和一年房租共14750 元。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周见到了房东。“房东问我们一个月租金多少,我们说一个月是1100 元,她沉默了好久。”小周说。她的房东是吴女士,公寓管理公司和吴女士签的协议上约定,租金是每个月1600 元,不过除了押金,吴女士还没拿到一分钱的房租。

记者发现,这家公寓管理公司与小周等租客签订的协议中,公司地址并不固定,出现了百乐门名品广场10 栋5 楼、天珑广场卓誉中心两个地址,而记者查询发现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环购物中心某栋6 楼。连日来,记者探访这三处地点,发现百乐门名品广场10 栋5 楼没有该公司的办公地点,而天珑广场与中环城各有一个。

日前,小周等人去这家公寓管理公司在天珑广场的办公地点退租,在维权过程中,小周等人报警了,警方介入之后,该公司答应退租,但要扣小周两个月的房租。另外,对于这家公寓管理公司在注册地之外还设有办公地点的情况,合肥市蜀山区住建部门已反馈给经开区相关部门。

“这个公司明显也是‘高进低出’‘长收短付’。作为房东,我们又该怎么维权呢?”吴女士很是困惑。

有希望:合肥就监管问题已形成调研报告

长租公寓怎么监管?记者获悉,今年8 月份,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表示要对长租公寓“落实日常监管。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及其经营的门店、管理人员和经营动态的日常监管,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对有‘租金贷’‘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疑似‘跑路’迹象的住房租赁企业要重点关注。”

具体该如何监管?合肥会像杭州一样出台严厉的监管政策吗?对此,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调查,发现长租公寓问题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很多经营长租公寓的机构,其注册范围很宽泛。“有的注册一个科技网络公司,经营项目几十项,其中一项是租赁。”该负责人说,有的租赁公司注册地在外地,在合肥设分公司;有的在合肥设立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这些都给市场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获悉,目前合肥注册了“房屋租赁”相关业务的公司多达29000 余家,而纳入监管范围的只有几百家,“大约有两百多家是一般性经营机构,有两百多家是专门从事租赁的企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租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400 多家正规的租赁机构,已经公布在房产部门网站上,市民们可以查阅。除此之外的“租赁公司”该如何监管?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合肥市就此已经形成了一个调研报告,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特别声明:

本文由大皖新闻客户端独家出品,不在新安晚报版权授权范围之内。未经特别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

本栏目常年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陈军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长租公寓“跑路”频发,住建部日前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力监管,杭州等地也出台监管政策。“安徽驻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又跑路了!”近日,合肥一位受害房东向记者爆料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合肥能像杭州一样,把长租公寓市场监管起来吗?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遭受损失。”

再爆雷:又有个“驻客房产”人去楼空

9 月22 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报道,在4 天内,中满集团、合肥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合肥诗品公寓这3 家经营长租公寓的房屋托管机构关门跑路。据了解,目前这几家公寓管理公司的受害者们分别成立了维权团队,通过向警方报案等手段集体维权。

近日合肥的王女士又向记者爆料,她所委托的长租公寓公司——安徽驻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王女士算是后知后觉的受害者了,因为早在8 月份就有市民投诉该公司的问题。9 月初,租客小张也发现了这家公司不对劲:他看上的一套房子标价每月租金1650 元,但驻客房产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半年租就能每个月便宜200 元,如果一年整租,每个月只要1210 元。小张支付了押金和1 年房租,可是住进去没多久,房东就要求收回房子,因为驻客房产没有按时给房东租金。

王女士是今年6 月1 日和驻客房产签订的托管协议。“按照协议,我房屋的租金是每个月1800 元,他们公司每个季度付我租金。”王女士表示,签了协议之后,驻客房产倒是给了她押金和3 个月房租,但是,9月6 日传出租客和房东们维权的消息,王女士不放心,问了一下自己的租客。一问之下,王女士的心情沉到了谷底。“租客是个刚毕业的学生,她跟我说,她的租金比驻客房产付给我的要便宜多了。”王女士发现这是典型的“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模式,于是赶紧去打听驻客房产代理公司的情况,发现位于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E 座的总部已经人去楼空。“后来我打听到他们搬到了绿地赢海,过去一看也早搬走了。”王女士说,出于同情,她提出和租客分摊损失的建议,“现在我们都在维权,我还到公安局经侦部门报了案。

很困惑:没“跑路”的长租公寓咋对付

遇到长租公寓跑路,受害的房东和租客欲哭无泪。“而对于那些还没跑路的长租公寓,我们该怎么维权?”一位房东说。

刚毕业的小周日前通过一家公寓管理公司在合肥市庐阳区鼎鑫中心租了一套房子,“季付租金每月1550 元,如果付一年,就是每月1050 元。”小周签了租赁协议后,支付押金和一年房租共14750 元。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周见到了房东。“房东问我们一个月租金多少,我们说一个月是1100 元,她沉默了好久。”小周说。她的房东是吴女士,公寓管理公司和吴女士签的协议上约定,租金是每个月1600 元,不过除了押金,吴女士还没拿到一分钱的房租。

记者发现,这家公寓管理公司与小周等租客签订的协议中,公司地址并不固定,出现了百乐门名品广场10 栋5 楼、天珑广场卓誉中心两个地址,而记者查询发现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环购物中心某栋6 楼。连日来,记者探访这三处地点,发现百乐门名品广场10 栋5 楼没有该公司的办公地点,而天珑广场与中环城各有一个。

日前,小周等人去这家公寓管理公司在天珑广场的办公地点退租,在维权过程中,小周等人报警了,警方介入之后,该公司答应退租,但要扣小周两个月的房租。另外,对于这家公寓管理公司在注册地之外还设有办公地点的情况,合肥市蜀山区住建部门已反馈给经开区相关部门。

“这个公司明显也是‘高进低出’‘长收短付’。作为房东,我们又该怎么维权呢?”吴女士很是困惑。

有希望:合肥就监管问题已形成调研报告

长租公寓怎么监管?记者获悉,今年8 月份,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表示要对长租公寓“落实日常监管。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及其经营的门店、管理人员和经营动态的日常监管,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对有‘租金贷’‘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疑似‘跑路’迹象的住房租赁企业要重点关注。”

具体该如何监管?合肥会像杭州一样出台严厉的监管政策吗?对此,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调查,发现长租公寓问题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很多经营长租公寓的机构,其注册范围很宽泛。“有的注册一个科技网络公司,经营项目几十项,其中一项是租赁。”该负责人说,有的租赁公司注册地在外地,在合肥设分公司;有的在合肥设立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这些都给市场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获悉,目前合肥注册了“房屋租赁”相关业务的公司多达29000 余家,而纳入监管范围的只有几百家,“大约有两百多家是一般性经营机构,有两百多家是专门从事租赁的企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租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400 多家正规的租赁机构,已经公布在房产部门网站上,市民们可以查阅。除此之外的“租赁公司”该如何监管?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合肥市就此已经形成了一个调研报告,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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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常年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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